大明摄政:某乃忠臣 第14章 有田八千亩

作者:垂柳浣纱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3-15 22:22:48
最新网址:www.diquge.com

那青年听闻老司寇的肺腑之言,心中莫名感动。

这是他到这个世界以来,最为温暖的时刻,于是整肃装容,起身作揖,一脸肃穆的说道:

“叔祖大恩,伯弢,铭记于心。他日若有寸进,定以全力报答,不负厚望!”

老司寇看着李伯弢满脸的欣慰,抬头微仰,似乎沉静在以往的岁月之中。

有明一代,浙江道处州府缙云县科举之盛,为附近州县罕匹。

其中翘楚,便是我缙云东门李氏。

自先祖,宗楷公于宣德五年高中进士以来,迄至自身,已是一门八进士,名震一方!

更为世人所称颂者,正是我与兄长同出一门,皆登皇榜,先后进士出身,一时风头无两。

可没想到,下一辈子侄,皆资质平庸,或因时运不济,李氏一族自李志兄弟二人之后,无一人出仕。

兄长已然过世,自己也快是耄耋之年,可族中子弟竟无人成器!

若待自己故去,莫非家族就要在自己手中中落!

自己两眼一闭自是不打紧,可族中数百人,又有谁守得住这份家业。

原来这李志乃正二品京官,靠着田赋的优免,接纳乡邻四里的投献,使得整个李家在缙云也算积累了八千亩的田地。

其中,他还拔出两千亩田地作为公田,所得悉数用于族学兴办,不仅供族中子弟求学,也惠及周围乡里寒门学童,免除一切学杂费用。

这李志为官乃是清廉自持,为人方正,超过优免的田地,便不再接纳投献。

可如今,他乞骸骨归乡之后,优免的田地将会少去十之有四。

原来在明朝,按律京官一品免田赋一万亩。

之后便是以下递减;

至七品免田三千七百亩,八品免田两千七百亩;

举人免田一千二百亩;生员、监生优免八十亩;

而致仕,则免本品十分之六,也即原先一千亩的土地,只能免六百亩地。

若是外官,非京官则所有优免的土地减半;

这就是为什么,整个大明朝,众多官员打破头都要做京官的原因,之一吧!

毕竟可以增加一倍的优免。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之间,李志已是白头,心中焦虑可想而知。

在等了足足一甲子之后,终于在孙辈之中再现天资卓绝之竖子,真是可喜可慰,家门不负!

李伯弢考上进士,成为七品,可得减免田赋之数,正好和李志致仕之后失去的差不多。

如此一来,李家便不致损失三千余亩投献之田,亦可保住这部分粮租收益。

毕竟,李氏一门是乡中有名的士绅,投献土地皆是自愿,也来去自由,万万做不出,强占土地之事。

因为,投献从法律上讲,这土地归在家主名下,真要是碰上个劣绅,抢走也就抢走了,投献者纵有冤屈,也无从诉讼。

不过,这也打破了李伯弢昔日一直有的刻板印象。

来到明朝之后,他才明白这土地逃避赋税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投献,诡寄和飞洒。

后两种都是中小地主使用的方式,而这些人基本没有官身,白话讲就是当地豪强。

正因为没有官身,免不了土地,所以他们需要买通胥吏,伪造黄册才行。

通过诡寄把土地伪造到有功名的人家——这户人家有可能知情,也有可能不知情。

而通过飞洒,将土地分散成小块,伪造到大量的自耕农名下——这些人并不知情,所以每年就会莫名其妙的多出不少赋税。

而唯一不用买通胥吏,比较安全的方式,就是投献土地到官宦人家,也即有功名的人家。

因此,投献土地者,既有自耕农,也有中小地主。

在明朝,很多所谓的“土地兼并”,其实主要是涉及逃税的土地投献,当然也有恶意兼并。

而基本上,乡邻之间的投献,大多会找一个有名望的当地士绅投献,这样在实质上也保住了土地所有权,不至于真的被强占去。

而这些被“兼并”的农民,其实反而过上了没有徭役赋税的日子,付出的只不过是远远低于前者的粮租。

如此一来,这类“土地兼并”既不会制造流民,也不会显著加剧本乡的贫富分化。

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徐华亭。

作为松江县首屈一指的大地主,土地多到数不清。

具体多少是众说风云:

按照海瑞的标准以及县府的登载是六万亩。

按照明人伍袁萃的《林居漫录》一说:华亭富于分宜(严嵩),有田二十四万。

按明人尹守衡《皇明史窃》上记录:田至二十万。

徐家一家从未分家,可谓是一门五官。

徐华亭乃一品少师,其弟徐陟乃三品刑部侍郎。

一子徐璠为四品太常少卿,二子徐琨、徐瑛同为五品尚宝卿。

如此一算,徐家门在松江一共可以免去两万亩到三万亩的水田,其中包括本族购买的田地。

这也是为什么,海瑞一开始,让徐阶退田一半,保有三万亩水田的原因。

哪怕是在海瑞看来,这优免内的投献土地已然成为官员合理的收入来源,毕竟明朝的官吏收入和前朝比是最低的。

因此,洪武之后,明朝官员的实际收入是两部分组成,一个是律定薪资,另一个则是投献土地的粮租收入。

收入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低。

而仅从徐阶的例子来看,投献者又多是松江的中小地主。

让人意外的是,徐家超过三万亩优免土地的其他投献土地,是一直向官府交税的,并未有逃匿田赋,只不过是免除了徭役而已。

而这些人之所以仅是免除徭役,也要投献的原因在于,其实徐家真正核心生意是放贷生意或是金融生意。

通常都是以投献的土地作为质押,将银款借于投献者用于经商开店。

因为在明朝的中小地主手上基本没有足够的白银,去做大规模的生意,比如一次性拿出千两以上的白银。

这样徐家既可以有部分粮租收入,更有可观的利息收益,若是经营不善,则土地真正归于徐家。

所以,那些活不下去的贫民有田者,也即自耕农的土地,徐家根本看不上。

最有名的例子是在隆庆时期,“孙克弘”一案中被抓获的徐家门人,孙五,朱堂,王忠,沈信和沈究学。

全部是投献土地的中小地主,他们拿着徐家的银贷和徐家一同开店做生意。

比如孙五投献的就是价值一千五百两银子的土地,在当时的松江是一百五十亩左右的上田,但他拿到的徐家贷款超过了两千两白银。

根据万历时期礼部尚书于慎行的《谷山笔麈》记载,徐家的金融生意还做到了官府头上。

在徐阶还未被整肃的时候,松江府每年入京税赋,一律是通过徐府来提取银款。

也就是赋银存于松江徐家,官员拿着质票再到京中徐府解银,徐家从中收取三成过银费,也就是佣金。

之所以官府愿意这样做,很有可能是,解押银两运输的费用远高于三成。

因此,直到来到明朝许久之后,李伯弢才想明白,之后农民起义的直接原因似乎和土地兼并关系不大。

那么和田赋有关吗?有关也无关!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
开启瀑布流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