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往公安局的路上,你从那位女士与警官的对话中知道她的名字叫赵莉娜,她死去的丈夫叫张涛,她和他的儿子叫张立志。
不久,我们就到了公安局。郗局长带着我们来到了他的工位。“你们说下,你们跟死者的关系吧。”赵莉娜又瘫了下去,颤抖的说“警官,我的老公真的死了吗?”“这位女士,对你的丈夫的离去,我们表示惋惜。”女人颤抖的说“我的老公是怎么死的?是不是跟这位小弟弟说的是内脏破裂?”“那位先生的死因准确来说是车体挤压导致内脏破碎导致大出血导致的失血过多死亡。跟这位小弟弟说的基本上是一个意思。”“失血过多死亡。”那个女人听后就晕了过去。“这位小弟弟既然能判断死者是内脏破裂失血过多死亡,那你能从这些文件中找到死者死亡的原因和是谁的责任吗?”你考虑一下说“我试试吧。”你接过文件看了看,说“是高速与大货相撞,是大货的责任。”“你知道我们都是公平办事,凡事都要讲证据。”“证据当然有啊。”“你看,我们可以把大货车看成甲车,小轿车看成乙车。我们知道甲车的货物重68060kg而驾驶员约为65kg其总重量为68125kg。而乙车重1105kg,小轿车的一个人也记为65kg,你车总重量才1107克。相差了数十倍,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对车速的计算来确认甲车和乙车是否有超速的嫌疑。因为是两车相撞,所以甲车实施的是紧急制动,就会在路面上留下轮胎拖痕,我们可以通过运用制动痕工序计算甲车制动前的车速,也就是两车碰撞时的共同速度。从你给我的文件上来看,泥土散落的中心可以被认为是碰撞点,我们可以把它标记成a点,甲车右后轮的刹车起点就在附近,这就证明了驾车是在碰撞之后实施的紧急制动。因此在应用制动痕公式时碰撞后轮胎拖印的长度就是甲车右后轮印记的全长,但也不排除甲车子在碰撞之前就开始刹车的嫌疑,如果是这样,我们在计算时要扣除碰撞前的刹车印长。
因为两车在碰撞前都没有实时制动,所以我们可以把两车在事故中发生时的速度分别设为v甲0和v乙0。v是碰撞后两车的共同速度。由此我们可以依据甲车在路面上留下的刹车印长,应用制动印公式。 V=1/2u甲gt 根号下2u gs(我们把它设为公式一)计算。又因为两侧碰撞时是连在一起的属于完全非弹性碰撞,为了以后的计算,我们也要写出动量守恒定律m甲v甲0-m乙v乙0=m甲 m乙(这为二式)。
u甲,为甲车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系数,在干燥沥青路面上当车速低于48km每小时时,我们可以取0.60~0.80。在车检中,甲车的制动系统正常,但严重超载会降低其制动性能。甲车的4个车轴里只有后两个车轴留下了拖痕,所以u甲。=0.50, T为甲车制动协调时间,对于质量大于12吨的车辆。 T应小于等于0.65秒,但因严重超载,抱死迟缓,则取0.65秒。s甲。等于11.40m,我们将相关的数据代入。 V=1/2×0.50×9.8×0.56 根号下2×0.50×9.80×11.4等于11.9米每秒,换算下来为42.8km每小时。
因甲车属于紧凑型轿车,车身刚度较弱。计算有效碰撞速度,应采用实验工式 v乙e=86 x 4.8(三式)。
x为乙车载迎面碰撞造成的车头塑性形变量,以车原长为4.365米,左右两边凹陷长度分别为1.365m和0.665m。我们可以进行取式公式。 X=2/x1x 2 =1/2.366 0.665等于1.015 m。
我们知道乙车的有效碰撞速度公式为v乙e=m甲成m甲加上m乙分之v甲0 V乙0。我们将相关数据代入v乙e=86×1.015 4.2=92.1km每小时,在联立动量守恒定律。和乙车有效碰撞公式得。v甲0等于44.4km每小时,v乙0等于49.3km每小时”。
“甲车的速度为44.4km每小时,而乙车的速度为49.3km秒时都没有超速,这么低的速度,使驾驶员的脏器破裂死亡,是不是不合常理?”
“的确有点不符合常理,但我忘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乙车身是比他重10倍的甲车相撞,这相当于乙车以49km每小时的速度向前行驶,而甲车是以44km每小时的速度向后倒退,这会使其有效速度达到惊人的93km每小时,再加上乙车车头刚性差,应力集中在左侧车头,其形变深达1.365米”,使驾驶室形变。而变形的车体就会挤压驾驶员,将使其脏器破裂死亡。”
“我的理由已经说完了。警官,你还有什么问题吗?”“你的推理没有毛病,我也没有办法反驳。我一会儿就去向领导汇报,如无异议,我们就采取你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