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戟之印 第38章 暗杀

作者:只补英雄不补兵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3-17 03: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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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簌簌。”

剪刀作响,雪白的粉皮纷纷落入塑料饭盒中,撒上一点白芝麻与酱油,就是广州府最具特色的几种美食之一的肠粉。

丁三宝递上一块钱过去,一手拿一次性筷子,一手接过食盒。

东西一到手,他就迫不及待地吃上一口。

嗅觉,味觉恢复了七七八八。

如今他能感受到美食的快活滋味。

而人间烟火,恰巧是最抚凡人心的。

对于广州府的“美食之都”这样的名头,丁三宝倒是从没什么不忿。

但是菊下楼曾经的二灶贺师父一向是不怎么服气,认为真正的美食之都是益州的蓉城。

关于这一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但是要说喜欢的话,比起川菜菜系,丁三宝个人倒是更喜欢粤菜一些。

不是说菜系高低,仅仅是他个人口味。

四大菜系各有所长,没有任何一道菜能得到所有人的好评,就好比没有任何一个艺术品能得到所有人的喜爱一样。

“真是不错。”

几口把肠粉吃尽,丁三宝踏步入一道人流如织的街道。

西关路。

最早明清的时候,这里就已经很昌盛,如今更是如此。

到处都是食肆,化妆店,林立的高楼,各式各样的招牌晃得人眼花。

香气扑鼻而过,让丁三宝食指大动。

他摸了摸裤兜,眉头不由深深一皱。

“烟没了。”

具体是先去买烟,还是先去买油炸猪肉排中略一犹豫,丁三宝还是毅然决然向一旁灰扑扑巷子中的杂货店走去。

卷帘门商铺里面陈列着各种零食,饮料。

一旁的玻璃柜放着琳琅满目的香烟。

“我要……”

就在丁三宝决策的时候。

砰!

一个黄毛撞了一下他的肩。

丁三宝蓦地扭头过去心情不悦,不过,他还没开口。

“挡着你爹的道了,王八蛋。”

黄毛率先开骂。

“哼。”

丁三宝被气笑。

“他妈的,你听不懂话是不是?”

黄毛火气很大,衣袖撩开,露出手腕上古里古怪的鬼头纹身。

丁三宝杀鬼都不止一只,杀人的经验也不缺乏。

早在上公海赌斗前,他就不止一次亲手收割过生命。

他与青眼虎·薛海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他出道那会儿,貌似是没有什么所谓的黑暗料理界。

而丁三宝后面遭逢大变又收敛了凶性。

可有一点。

丁三宝从来没有忘记过曾经的绰号——火龙,丁火龙。

骨节分明的大手一探,一把捏住黄毛的手腕。

“哇,黑社会啊,你?真了不起。”

丁三宝狞笑道。

小黄毛想要去掏裤兜里的刀。

店铺戴眼镜的老伯,见势不妙直接一个缩身,藏到采光极差的货架后面。

“拿一包好烟。”

丁三宝甩下一张纸币道。

另一只手几乎把黄毛的手给拧成麻花。

“痛,痛,大佬,我错了。”

黄毛叫道,那只抓着折刀的手,就连刃口都没打开。

“滚吧。”

丁三宝略微使了个巧劲把人甩了出去。

他划亮火柴默默吸了一口香烟,问:“怎么广州府治安搞成这样?我看报道说官府这几年,蛮有作为的?现在看来,怎么乱糟糟的。”

眼镜老板这个时候反倒是雄了起来。

“乱个屁,很正常的嘛!我们这里几十个通商口岸,不管是内陆的,还是东半球,西半球的洋鬼子都往咱们这里跑,乱才是常态。以前根本管不了一点,现在已经很不错了,说实话能有如今的秩序,我就烧高香,求爷告奶。”

“我小时候啊,各种保护费天天收,日日催,没一个清净,汉堡包都吃不起啊。我读中学那会儿,隔一两天收一次,锅里能看到肉了。再后来,我继承我老爸的这个铺子,变成一周一回,娶了老婆,有了儿子,还能供他读私塾。而如今政策越来越好,两月才收一回钱,很不错的啦,做人要知足的嘛。”

眼镜老板颇为奋力地说道。

“呼。”

丁三宝吹出一口烟气,“也对。”他甩下两个字来。

而刚才那个小黄毛,丁三宝自然是当成不起眼的插曲,给忽略过去了。

“老大,就是他啊,他揍我。”

丁三宝前脚走出烟店,还没几步,都没穿过巷子,小黄毛竟然就与同伙找了过来。

“也太快了吧。快得就像是提前埋伏在附近。”

丁三宝脑中闪过这样的念头。

“给我小弟舔鞋道歉,今天就放了你,不然,别想走出这个巷子。”

花格子,大西装,浓眉大眼,戴墨镜,一副大哥派头的烂仔,拦在丁三宝面前怒骂道。

“你他妈听到没有。”

烂仔又骂。

通红的烟蒂屈指一弹。

“你他妈……”

花西装的话只到一半,丁三宝就一脚踹了出去。

这一脚只用了两分劲头,快得让人看不见残影。

澎咚。

人直接被踢飞到墙上,宛若挂画一般,缓缓落下。

花西装脸上青筋都快爆开,满口的血污。

丁三宝不徐不疾地脱下外套,里面是个白T恤,露出一身精悍,又宛若野兽般的肌肉轮毂。

“来。”

丁三宝勾了勾指头。

七八个混混把他围住,个个神情不善,纷纷掏出背手的西瓜刀,可却又不敢上前,显然是被他刚才的一脚给震慑住了。

“怕什么,我们这么多人,一起上啊,斩死这个王八蛋。”

有个混混妄图出头。

丁三宝一步近身,根本没给对方反应的机会,一记侧踢,踹中下巴。

又是澎咚一声,直接让那人昏死过去,口吐白沫,耳孔冒血。

其他几个混混,转头就跑,比兔子还快

“小瘪三。”

丁三宝冷冷说道。

正值此时,忽地意识到不对劲。

修行有所成就以来,他多出一种玄之又玄的奇妙感受。

武夫口中常说——秋风未动蝉先觉!

这是一种心血来潮,预知危机的境界。

修行了静心功后,丁三宝如今也能生出这样的灵感。

他浑身汗毛刹那间竖立起来。

砰。

一道微弱的枪声响起,就像是放了个闷哑的炮仗。

声音蛮轻的,但的的确确是枪响。

加了消声器的枪声。

而对于这样的声音,丁三宝其实很是熟悉。

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杀人,用的是一种小口径9毫米,17号手枪,轻巧方便,整个枪身重量仅仅为620克。

再配了消声器后,射击的响动比今天这个还小很多。

那一年有个混蛋,偷秘方不成,被阿贝仙女发现,竟然还妄图侮辱阿贝仙女。

丁三宝什么脾气?

二话不说,一枪就崩了那人,让其脑瓜子开裂,鲜血横飞。

杀人罪。

这是他当年离开菊下楼的一个重要原因。

尽管后面,因那人被叛了一个入室抢劫,才让丁三宝杀人罪不成立,但是他也没办法在菊下楼待下去。

一番筹谋后,才在朋友的推荐下,入了少林室。

再之后得遇火工头陀,开启另一段传奇。

对于杀掉坏人这一件事。

自始至终,丁三宝都没有丝毫悔意。

他只觉得酣畅淋漓,说不出的痛快。

子弹摩擦空气。

射偏后。

火光迸溅,撞击在墙角上。

“有人暗杀我?是谁?”

丁三宝脑海中一瞬间惊鸿一般掠出一连串的名字。

他的仇家其实从来不少。

庞氏门阀的后手,当年赌斗得罪厨师的后人,轮船上死掉的那些人,多少会有一两个手眼通天的家族?要说对他没有怨恨,那才是假的。

总之,谁都有可能。

一枪开出。

躲在暗处的家伙,根本不开第二枪,转身就跑。

只是……

丁三宝仰起头细细分辨气味,蹭得一下,鞋底板摩擦地面,冲了出去。

风从远处飘来,除了火药味外,带来的还有枪手身上残留的气息。

不敢说百分之百准确,但六七成是有的,而这些完全足够。

锁定了敌手,需要的从来不是证据,而是直觉。

以及判断对方是否获利。

谁获利谁一定就是幕后真凶!

没有例外。

帮派厮杀尚且要有个由头。

而武夫杀人,直觉就是最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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