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牛口中的李郎,女子口中的李郎,都是眼前之人。
名字叫做——李鹤杉,少年时期,家中颇有资产,是闻名乡里的神童,可谓是大有前途。
只是啊,世事无常。
人世间的悲苦莫过于此四字。
少年时期,李鹤衫以博闻强识而名扬乡邻。
童生小试时作《长鬣呼圣皇赋》得到学使李芝龄看重,被誉为入县学第一人。
同窗之间也称他为“李长鬣”。
奈何时运不济。
学使大人李芝龄被主试官徐宝善委以重任。
偏偏徐宝善又在齐国燕王东征时写了一篇文章嘲讽晋天子元帝——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燕王率领五万铁骑入晋遭遇长安候之前,可谓是遇神杀神,遇魔斩魔。
逢山开路,过水搭桥。
本来就是王权榜落的晋元帝被朝中奸相贾有道挟持南迁都城。
过河之际。
晋元帝一个不慎却是把玉玺给弄丢。
玉玺是传国之宝,正统象征,后面就有了徐宝善等一批清流反对贾有道势力的文臣齐齐上书,痛斥晋帝为——白板天子。
贾有道大权在握,如何能容忍手中傀儡受人污蔑?
徐宝善等清流派系之中,大多人下狱,学使大人李芝龄被贬。
朝堂上并不起眼一桩争端,所荡起的波澜却是横跨数地,一直波及了李鹤衫这头。
李鹤衫被革了功名,家道中落。
随着时间流逝,李家越发落寞。
而偏巧此时西南一带,遭逢大旱。
曾经年少有为的富家少爷,最终的结局却是让人无比唏嘘。
因为李鹤衫被夺名一事,李氏一族为了重振声誉,开放粮仓,四下救人,最终也导致家徒四壁的结局。
而为了谋生,李鹤衫不得不替人写信,辗转于数地求活。
可更加倒霉悲催的是——厄运偏向苦难人。
任务途中遭遇悍匪。
李鹤衫被生生钉杀在木架之上,扒皮抽筋,何等可怜?
……
“那时候,我们才从浑谷回来。第一次见到他时,是在一家叫做有间客栈的地方……”
随着谢莹莹徐徐介绍。
在丁三宝眼中,李鹤衫的形象渐渐清晰起来。
浑谷是南理与宋阀势力交界之地。
同样也是一处三不管地带。
混乱,无序却又有许多奇奇怪怪的地下规则。
而这些暂且不多提。
总之,能走浑谷路线的商队,实力是不差的。
“你要带消息也好,要带东西也罢,我们都可以帮你,没必要勉强自己。你一介瘦弱书生,跟商队的话,走上这一趟可不轻松的。”
“我只去安阳镇……”
声音顿了顿,书卷气十足的清瘦男子强硬道:“虎踞关,安阳镇!我有要事,等不了你们的大部队。”
“人没来齐,我们可不走。”
谢莹莹直接拒绝李鹤衫的请求,并且她还冲一旁高大的汉子眨了眨眼。
那人是她三叔,也是商队的管事儿。
“我们都按规矩办事儿。”
高大汉子端起一杯冰镇烈酒道。
“钱不是问题,你们不就是要钱吗?”
满腹书卷气书生向两人缓缓伸出三根指头。
“三十两?”
这是谢莹莹问的。
寻常人搭商队便车,给个二三两银子绰绰有余。
李鹤衫缓缓点头。
“三十两银子?你一个穷秀才拿得出来?”
见其点头,高大汉子又问,语气犹豫不定。
“正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李家好歹富裕过,另外,准确地来说,不是三十两白银,而是三两黄金。”
李鹤衫声音顿了顿。
“这事儿对于我而言至关重要,只求你们捎上我一程。若是能够现在就出发,我可以立即兑现一部分。”
李鹤衫说完反手拍出了一锭金子,放在桌上。
黄灿灿的,似有某种魔力。
纵是老江湖也难抵金钱的魅力。
护送李鹤衫入城,这件事儿对于商队来讲,也算不得什么,不过是分出一支人马罢了。
“我先交一两黄金作为定子,剩下的到地方再给。”
“谢三爷,谢姑娘,你们常年走茶马古道,信誉我是相信的,所以愿意先给钱。但是希望您和您侄女也不要让我失望。”
总之……
“那天之后没有等到大部队,我和三叔就先带了一批护卫,裹挟着李鹤衫出发……”
谢莹莹说到此处,也是一脸的懊悔。
“三两黄金,一条信息竟然值这么多钱。”
丁三宝感慨,心头充满阴霾。
他对于此方天地的了解不多。
在谢莹莹这里打听了一番物价才摸清状况——晋国制定的官府兑换大概是一金十一二银。
实际上。
再加上损耗,以及民间银多金少这样的一个现实情况。
三两黄金的购买力,几乎抵得上五十到七十两白银。
具体价值,要看地区,以及和门阀统治下的状况。
而这样的财富是一个普通五口之家,不吃不喝做工,五年到十年才可能攒积出来。
他一个送信的耗尽家底,只是为了传递一个消息。
不得不说这件事儿透着的古怪。
可谓是吊足了谢莹莹与她三叔的好奇心。
……
“咳咳。”
李鹤衫口中喷出鲜血,无力跪倒在地,很难想象断臂剔骨挖肉,这般残忍的刑罚下,还有人能够顽强地活着。
“我之所以没死,不过是吊着一口气息,恩公救我之德,长鬣此生是没法回报了。”
声音顿了顿。
“下辈子,下辈子给恩公做牛做马都行。只求两件事儿,一是求恩公替我跑一趟,去安阳镇捎句话给鬼市中的老刀把子,告诉他——月圆夜,大石坊。”
“另外求恩公帮我把这个捎给老刀把子。”
濒死的书生李鹤衫拖着残缺的身体,目光在房内来回巡视,最终挑了一把剁肉尖刀。
一把抛开肚腹,咬着牙,从肠腹中挖出一样物件。
那是一枚玉石扳指。
鲜血淋漓的五指举起那枚玉石扳指,孱弱书生眼睛里散发着一种名为希望的光芒。
“求,求恩公做主。”
李鹤衫恳请道,五体投地。
滴答,滴答。
蠕动的肠子中还有鲜血落下。
正常来讲,肚皮上挨上一刀,人就彻底丧失力气了,能够躺平捂住腹部的都是好汉。
更别说拖拽肠子,屈膝爬行,要知道李鹤衫还被挖去了髌骨。
所以,这绝不是所谓意志就能办到的事儿。
兴许是某种法术。
丁三宝闪过这样的念头。
他没什么犹豫上前接过扳指,替李鹤衫合上眼眸。
“巧了,安阳镇那个地方不用你说我也得走上一遭,至于最终能不能帮上你,看缘分咯。”
丁三宝说得随意,心情却是蛮沉重的。
他之所以答应李鹤衫。
第一自然是顺路。
第二则是想要看一看这个书生,拼尽性命,也要守护的到底是什么?
生命大过天,是怎样的信念让他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命运的浪头打下,就好似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把丁三宝往那个鬼大将治下之地推去,根本容不得他后退。
足足忙活一天一夜。
夕阳斜照。
红色的霞光,落在坟堆之上。
丁三宝,谢莹莹合力把商队的人给埋了,又点了把火把土匪山寨给烧掉,算是大差不差,终结了这件事儿。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丁三宝回头看了女人一眼问道。
谢莹莹并非通常意义上的柔弱女子,能在土匪窝这种地方求生,世界上大多的地方,想必都能存活。
“回商队吧,我也不打算报仇,这件事儿既然有‘乱军’插手,就不是我这种小门小户能碰的,但求后面醒目一点。”
谢莹莹颇有几分无奈道。
“丁大哥,您呢?”
女人一双眸子眨呀眨又问起。
“安阳,去见一位朋友。”
“既然你我道路不同,江湖路远,山高水长,有缘再会。”
丁三宝说完,扛起箱子头也不回地下坡。
夕阳落在他的身上如披红袍。
谢莹莹盯着他的背影,嘴角一抿,一些想说的话又慢慢咽了回去。